法治山东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新闻热线:0531-58755505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王小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司法行政

禹城市张庄司法所给社区服刑人员立“铁规”

时间:2016-11-16 15:19:28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孙文学 祝花
近日,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制定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社区服刑人员若违反将被严肃处理

                 禹城市张庄司法所给社区服刑人员立“铁规”hpf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禹城讯(通讯员  孙文学 祝花)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规范运行,近日,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制定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社区服刑人员若违反将被严肃处理。
 
        《规定》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司法厅有关制度规范,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而制定,为社区服刑人员划定了行为底线,明确要求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二是不准随意关机、人机分离、失联失控;三是不准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居住的县市区;四是不准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五是不准拉帮结伙、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六是不准酒后、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七是不准参与黄、赌、毒;八是不准在日常生活和网络使用中传播谣言;九是不准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十是不准出入网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据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该所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德法并举,不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制定实施“十不准”,目的就是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规矩意识、守法意识,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最终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合法公民,确保他们安全顺利解矫。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省应急厅举办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暨党建文化观摩活动
省应急厅举办省直机关
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厅机关民警荣休暨从警荣誉纪念仪式
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厅机
杨原田调研律师党建工作
杨原田调研律师党建工
省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加强政治建设进行集体学习
省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齐鲁普法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