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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坞司法所荣获“省级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16-03-09 08:12:44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张露露
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机制,开拓出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庄坞司法所荣获“省级先进集体”称号9mT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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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兰陵讯(通讯员  张露露) 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机制,开拓出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公务员局联合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庄坞司法所创新“四个衔接”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即调解工作与全镇的信访案件衔接;调解工作与公安派出所有效衔接;本镇调解工作与周边乡镇横向衔接;司法所的调解工作与各社区各村委上下衔接。并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确保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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