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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浇地引纠纷 司法调解化争议

时间:2016-02-23 11:09:28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刘辉
当前正值龙阳镇塑料大棚种植时期,而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频频凸显。近日,驻龙阳镇刁沙土村法治副主任李寒调解了一起因浇地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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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讯 ( 通讯员 刘辉 ) 当前正值龙阳镇塑料大棚种植时期,而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频频凸显。近日,驻龙阳镇刁沙土村法治副主任李寒调解了一起因浇地引起的纠纷。
 
        陈某在龙阳镇刁沙土村承包了五亩地种植土豆。开春,陈某平整了土地,搭建了塑料大棚种植土豆。谁知,与陈某承包地相邻的王某,在浇地时由于两块地阻隔较低,灌溉水漫过地边,将陈某承包的土地淹了一亩,并将地膜损坏,致使其连续数日都无法下地耕种。陈某找到王某理论,二人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致王某眼部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600多元。驻刁沙土村法治副主任李寒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分别找到两人进行询问谈话。由于两人分歧较大,李寒主任立即联系司法所和村级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分头劝导。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向他们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在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劝导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王某愿意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1000元,而陈某则赔偿王某医药费等一切费用2000元并向王某赔礼道歉。
 
        至此,一场因浇地引发的纠纷终于达成和解.调解人员合理选择调解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当事人回归法律,既化解了纠纷,又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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