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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法官细究拖欠因 十年租金终讨回

时间:2015-02-14 16:59:20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牛海涛
“法院解决了村里拖欠我十年的租金,你们法官真的是执法为民啊!”申请人刘某万分感慨地说道。申请人刘某系临沂市罗庄区某村村民,已是78岁高龄。

  法官细究拖欠因 十年租金终讨回ejU法治山东网

  法治山东网临沂讯(通讯员 牛海涛) “法院解决了村里拖欠我十年的租金,你们法官真的是执法为民啊!”申请人刘某万分感慨地说道。申请人刘某系临沂市罗庄区某村村民,已是78岁高龄。2003年12月,刘某与村里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自家2亩土地以每年每亩土地600元租给村里,用于招商引资来村建厂的企业使用,但自2004年起刘某未收到一分租赁费,至今已被拖欠租赁费11760元。刘某的老伴又长年卧病在床,生活非常困难。ejU法治山东网

  2014年12月,刘某向罗庄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刘某的困难情况,立即到村里与该村村支部书记赵某了解情况,经赵某介绍,该笔欠款因时间跨度太长,经过了数任村领导,而且在村里应付账款中并没有刘某的记录,所以导致账目无法结清。执行法官向村书记赵某介绍了刘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村书记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随后,执行法官与赵某一起到街道办事处经管站查询了解情况,几番周折,终于查清了因当时的村书记疏忽,未将当时刘某的应付租赁费纳入村委账目,导致出现如今的纠纷。查明原因后,执行法官来到村里进行调解,经过连续三周的协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目前,村委已按照协议全部履行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已拿到了全部执行款项,申请人、被执行人均表示非常满意。一起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在罗庄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得到圆满执结,申请人也能在岁末拿到了拖欠多年的租赁费,终于可以过上一个舒心的好年。ejU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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