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其中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规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 |
无棣县检察院检察官进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解惑247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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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无棣讯(通讯员 巩洛新)“听说贪污受贿数额由5000元调至30000元了,这是真的吗?”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其中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规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真没想到我们这些犯了罪的人还能享受到这样专业的讲座,今后我一定遵守监规,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谢谢你们检察官的解释。”4月26日下午,无棣县看守所内正在认真聆听驻所检察官讲座的涉嫌贪污罪在押人员马传和激动地说。
“你们驻所检察官的法制课真是及时雨,有效地化解了在押人员对新出台法规的疑惑和焦虑,对我们维护监管秩序提供了很大帮助。”法制课一结束,县看守所监管民警赵某某当面赞扬驻所检察官。
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相关的司法解释迟迟没有出台,导致职务犯罪案件延期审理,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对案件量刑等方面存有许多疑问,甚至情绪激动。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出台,驻所检察官精心筹备为在押人员上了一次专题法制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刑法相关变动,并着重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引导,及时解答在押人员的困惑,收到良好效果。
近3年来,无棣县检察院按照工作规定,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不定期地进行集体法制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稳定了在押人员的情绪,有效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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