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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坞司法所三举措助力普法宣传

时间:2020-04-26 13:17:59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庄坞司法所
“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时候,我不怕群众不懂法,最怕的就是群众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徐所长说。

         “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时候,我不怕群众不懂法,最怕的就是群众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徐所长说。随着我国普法宣传进入“七五”普法阶段,群众知法、懂法的比例越来越高,但部分群众知法却不懂法,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针对此种情况,庄坞司法所推出三项举措,助力普法宣传顺利开展。BLH法治山东网

 
        根据群众的普法诉求,在普法宣传中为群众“划重点”
 
        面对法律条文的编、章、节、条、款、项、目,群众很难掌握法律条文中的细节以及法律术语,在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时,过分详细的解答法律条文只会让群众一头雾水。所以庄坞司法所面对群众的法律咨询,在保证解答准确的同时,做到“有问有答,有问必答,有问简答”,摘取群众关注的重点,少讲法条、多举例子,让群众明白这件事能不能做、该如何做,而不是简单的照本宣读法律条文。
 
        关注社会的舆论热点,在普法宣传中跟舆情“挂上钩”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群众获取新闻信息越发简单,但网络上或真或假的言论很容易误导群众的认知,使群众上当受骗。针对这种情形,庄坞司法所的普法宣传及时与网络热点挂钩,比如在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多发时,庄坞司法所及时开展防电信诈骗普法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
 
        普法宣传在于“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更在于“防患于未然”,庄坞司法所立足实际,秉承普法宣传走在前的理念,让群众在得知网络事件发生的同时能够及时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起到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利的积极作用。
 
        结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在普法宣传中与职能部门“搞联合”
 
       庄坞镇现有9.7万人,人口众多,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不尽相同,庄坞司法所很难做到镇域的全覆盖普法。对此,庄坞司法所与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联合,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先行开展相关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再在职能部门宣传栏上张贴相关的法律宣传单。比如在镇人社所张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镇民政办张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让群众到职能部门办理、咨询相关业务时,能够得到的不仅仅是业务方面的解答,更能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让普法宣传事半功倍。
 
         (庄坞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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