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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省属戒毒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时间:2022-06-01 07:44:33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省司宣
根据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重启2022年度山东省省属戒毒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重启2022年度山东省省属戒毒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tVx法治山东网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共半天。
 
面试地点:济南市燕子山庄(济南市经十路14668号)。
 
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二、健康申报及面试通知单打印
 
面试人员应于6月2日前通过“山东公考健康打卡”微信小程序完成申请实名注册登记,确认参加面试,已在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实名注册登记的无需重复注册。自6月2日起,面试人员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通过“山东公考健康打卡”微信小程序如实申报健康监测、旅居地等信息。每日全程打卡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18日至6月23日登录微信小程序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山东公考健康打卡”全程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及济南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
 
1.对济南市本地的考生,考前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对省内其他市来济南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济南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3.对外省来济南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我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3天到达济南,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7天到达济南,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人员须提前14天到达济南,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试组织机构进行报备,在落实好上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除按以上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留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三)面试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向招录机关、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时间点核酸检测报告、行程信息等材料,同时应密切关注国家、山东省、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期间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如发生调整变化,须按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持非绿码及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应主动向济南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1-81278816)和用人单位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本次面试增设独立考场和隔离考场: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区域入闱,并在独立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区域入闱,并在独立考场面试。
 
3.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7天但不满21天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在隔离区域入闱,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在隔离区域入闱,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5.面试当天,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独立考场、隔离考场考生按照考场顺序及抽签序号,确定面试顺序。
 
(六)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⑤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⑥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省外考生须落实入鲁返鲁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尽早抵达济南。
 
(二)本次面试考生数量大,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入场前须核验内容较多,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乘车路线,并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错时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五)体能测评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个人行程计划。
 
(六)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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