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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荻:被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3-05-17 05:51:35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张荻
四川籍的16岁女子小李,父母在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了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彩礼,无力反抗的小李选择出逃广东打工。近日,她被男方亲友带人奔赴广东胁迫带回,路经广西田东高速服务区时,小李机智报了警。

            被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吗?C5h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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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张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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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籍的16岁女子小李,父母在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了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彩礼,无力反抗的小李选择出逃广东打工。近日,她被男方亲友带人奔赴广东胁迫带回,路经广西田东高速服务区时,小李机智报了警。C5h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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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国家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胁迫结婚怎么办?C5h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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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C5h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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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被胁迫结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除此之外,撤销婚姻与离婚有着本质的区别。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与未婚无异。在子女婚恋问题上,父母“该放手时应放手”,可以做好参谋但不能代作决断、强行干预,否则不但会侵害子女的婚姻自由、伤害父母子女之间的血脉亲情,也会违背倡导独立、自主的婚姻观和自由、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违反了法律规定。C5h法治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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