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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走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路径

时间:2022-06-20 07:26:20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邵泽坤 王春锋
平邑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由原来的“镇—村--网格”三级排查化解模式创新性地转为“镇—工作区—村—网格—微网格”五级排查化解新模式,突破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瓶颈,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横到边,纵到底”,应排尽排;矛盾纠纷化解多方多级多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平邑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由原来的“镇—村--网格”三级排查化解模式创新性地转为“镇—工作区—村—网格—微网格”五级排查化解新模式,突破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瓶颈,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横到边,纵到底”,应排尽排;矛盾纠纷化解多方多级多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quh法治山东网

        一、优化网格体系设置,构建“微网格”治理新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效手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道重要防线。“网格化”已经成为镇村两级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选择。但是,随着农村事务越来越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网格织得过大、网格员扮演的角色过多、信息摸排不到位、便民服务不精准、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网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未破解以上难题,平邑县从三个方面优化网格体系。
 
        (一)细化“五级网格”,解决“网眼”过大的问题
 
        把全县各镇街统一划分为五级网格,镇街、工作区、村依次为一、二、三级网格,原来的微网格统一升级为四级网格,四级网格以下再按街巷、楼宇、居住区域等细分若干微网格,原则上每个微网格15至20户,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这样使网“眼”更密,反应更快,“过滤”更细。
 
        (二)选齐配强微网格队伍,实现“有人干事”
 
        每个微网格按“1+N”模式构建服务团队,“1”即微网格长,“N”即网格助理员,通常每个微网格配备1名微网格长、2-3名网格助理员。按照“有群众基础、有热情、有时间、有能力”的标准,不拘一格、选贤任能,广泛吸收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等优秀分子加入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实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建好“平安风铃”超市,完善积分管理制度。不享受工资的微网格长、网格助理员参与网格管理给予积分奖励,凭积分兑换物品作为工作报酬,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拓宽微网格长、网格助理员的发展空间,特别优秀的可以按程序纳入村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
 
        (三)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制度管人管事
 
       依托微网格创新开展了“马上办”“领办”“代办”微服务,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网格织成矛盾纠纷的过滤网、治安隐患的防火墙、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服务群众的红色驿站,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通过把“微网格”作为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的基本单元,常态化、滚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边排查,边化解,保持动态清零,保证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无缝隙覆盖。
 
        二、合理配置解纷资源,实施“1+2+X”片区调解新模式
 
        为切实把矛盾纠纷止于访前、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探索完善,逐渐形成了“1+2+X”片区调解新模式。
 
        (一)合理划分片区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依托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按照网格化设置,在镇级网格基础上设立片区(工作区)调解中心,每个片区选定一个中心村作为办公地点。整合资源,按照“1+2+X”的模式实施片区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1”是每个片区由一名“头雁书记”牵头,“2”是每个片区选配2名专职调解员,“X”即依托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配备若干名兼职调解员,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立“片区调解”工作制度,完善“网格+调解”模式,组织网格员、调解员开展网格内矛盾纠纷排查,助推矛盾纠纷“格”内化解。
 
       (二)精心建设队伍
 
        一是突出实战,选齐配强。各镇街严把人员选聘程序关,通过发布选聘公告、村民代表和党员推荐、工作区把关、面试审核等,从村里德高望重、正派公道、敢于直言、乐于助人、热爱调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乡贤、老模范”中选聘专职调解员。同时,我们大胆启用有争议人员,将善言辞、懂法律、有影响力的信访重点人员转化为专职调解员,让他们在调解工作中找到存在感、成就感,发挥正能量,起到了事半功位的效果。二是突出实效,严格考核。各镇街按照《平邑县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平司发〔2021〕13号)规定加强片区调解员的管理和考核。三是突出重点,落实保障。片区调解员工作待遇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标准按照《平邑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平司发〔2021〕12号)执行。优秀调解员纳入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或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同时享有“平安风铃”积分奖励。
 
        (三)坚持“一线”排查化解
 
         片区调解员依托“网格”开展工作,对下及时收集片区内矛盾纠纷信息,响应村级调解请求;对上承接镇综治中心派单,完成分派任务;横向互相联动,根据不同矛盾纠纷,随机组合调解团队。片区调解员平时随时进村入户走访排查,源头调处化解。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有威望、有影响、群众基础好,更有利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证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他们在田间地头宣传“和为贵”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做群众田间地头知心人,宣传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宣传“情理法”的有机统一,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推动形成了协商、非诉、多元的解纷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出了认同、信任、支持非诉解纷的良好氛围。从而提高了调解的影响力和吸附力,吸引更多的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促进了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有机整合,实现保障群众权益和减少社会对抗的有机统一。
 
        三、依托“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与“诉调对接”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持续深化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矛盾调处中心等融合建设,实现了“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我们在政法委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指挥调度下,主动融入,建立健全了矛盾隐患分类分层级“闭环”处理机制。
 
       (一)建立矛盾纠纷“三渠道”收集机制
 
        一是村级上报的无法自办自结的矛盾纠纷;二是镇街信访办和其他部门受理后无法自办自结的矛盾纠纷;三是法院调解平台、司法智慧调解平台、“12345”热线、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网上舆情、政务服务APP等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对以上收集的矛盾纠纷梳理汇总,建立台帐,及时分流指派给村(社区)、职能部门、联动单位调处化解,实现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扎口管理、闭环办理。
 
        (二)建立规范的分流接转机制
 
        镇街综治中心对收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和办理时限。一般矛盾纠纷和比较复杂矛盾纠纷由综治中心直接派单转办,复杂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签批转办,重大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签批转办。
 
        (三)健全矛盾纠纷分层化解机制
 
         根据矛盾纠纷等级由下而上分层实施化解。一般矛盾纠纷首先由所在微网格化解,超出本微网格职责范围的,由村级网格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经研判案情比较复杂的和村级化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交片区调解中心。经研判案情复杂和片区调解中心化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由镇街分管班子成员牵头,召集所涉部门集体会商、协同推进,实施多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由镇街主要领导牵头,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专班调处化解,保证“难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四)积极推进“诉调对接”
 
        依托法院判决的权威与法官的参与指导,着力提高调解的质量与效率。创新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进一步健全纠纷双向分流、参与指导调解、结果效力保障工作机制,现已构建起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中心,“法庭+诉调对接站+法官联络点+特邀调解员”四联动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法院在镇街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片区设立法官联络点,落实法官包网格。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法院分流的案件,在化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参与指导、协助,主动服务,通过推送典型案例、进行法条解释、提供法律咨询、视频远程调解、实地参与化解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导。对特别复杂案件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加大对纠纷非诉解决方式的监督,防止纠纷解决的随意性,提高非诉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通过以上工作,平邑县创新性的开启了“微网格”与“1+2+X”片区调解新模式,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机制。全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成功实现了全县信访量和万人成讼率“双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演变为信访,上行为诉讼”。
 
         (邵泽坤 王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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