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山东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新闻热线:0531-58755505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王小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交通安全

莱阳:无牌无证驾车伤人 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时间:2018-10-11 10:43:28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耿世良 胡延华
国庆节前夕,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伤人案,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58岁,本市姜疃镇人)抓获归案,行政拘留15天。

                莱阳:无牌无证驾车伤人 依法行政拘留15日MB6法治山东网

 
         国庆节前夕,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伤人案,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58岁,本市姜疃镇人)抓获归案,行政拘留15天。
 
        经查,今年6月14日18时7分许,孙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城区五龙南路莱阳面粉厂门前路段处,因车速太快,躲闪不及,与过路的11岁少年儿童姜某相撞,致其受伤入院。事故发生后,孙某某欲驾车逃逸,当场被围观的群众截住报警。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闻讯后,迅疾赶赴现场,经现场详细勘察研判,认定孙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伤愈出院后,孙某某拒不承担赔偿医疗费的责任,最后被伤者父母以民事纠纷案起诉至法庭,警方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在此,笔者规劝交通参入者,但愿能从孙某某的案列中吸取点有益的教训,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牌证齐全,安全文明出行。特别当驾车进入城区繁华路段时,更应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切不可违规抢行。
 
       (耿世良 胡延华)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省应急厅举办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暨党建文化观摩活动
省应急厅举办省直机关
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厅机关民警荣休暨从警荣誉纪念仪式
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厅机
杨原田调研律师党建工作
杨原田调研律师党建工
省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加强政治建设进行集体学习
省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齐鲁普法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