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日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这标志着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陈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辉出席成立仪式,并为受聘专职调解员颁发聘书 |
3月5日,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日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这标志着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陈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辉出席成立仪式,并为受聘专职调解员颁发聘书。fEq法治山东网
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助推日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调解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使人民调解成为有效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必将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日照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陈丰同志表示,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创新日照市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市工商联要把总商会调委会建设好、运行好,充分发挥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为新时代日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日照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指导,是独立于纠纷双方的群众性、公益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主要负责调解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与第三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会员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其他适合调委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确保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及时消除矛盾,营造良好的经营和创业环境。工作职责方面,调委会主要接受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当事人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及时排查发现商会系统纠纷隐患,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主动介入调解有可能激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等。
(刘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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